时间:2015-01-09浏览量:768

我校获批为“中国—东盟教育培训中心”承办单位

   

    1月5日,我校正式收到外交部、教育部批函,批准增设中国传媒大学为第二批“中国-东盟教育培训中心”承办单位之一。
    2011年,时任国家领导人在第十四次中国—东盟领导人会议暨中国—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纪念峰会上提出“中方愿意设立10个职业教育培训中心,为东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所需的人力资源”。此后外交部、教育部联合批准了第一批10个国家级“中国—东盟教育培训中心”。2014年,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七次中国-东盟(10+1)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,要通过增设第二批中国-东盟教育培训中心等各种方式,积极开拓中国-东盟人文科技环保合作新领域,为东盟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专业人才和智力支持。此次增设“中国-东盟教育培训中心”即是外交部、教育部为落实李克强总理讲话而采取的重要举措,包括中国传媒大学在内的20所院校成为新一批“中国-东盟教育培训中心”承办单位。
 

  

    学校领导对此次申报工作高度重视,党委书记陈文申教授亲自向外交部推荐,由我校培训学院代表学校申办。我校培训学院联合校内专家力量,对东盟各成员国的实际发展需求进行了大量充分的调研,同时结合本校办学特色优势以及与东盟各成员国的合作交流基础,在申报方案中提出围绕传媒战略发展及人才培养领域,策划重点突出、特色鲜明的教育培训项目,特别是在培养东盟各国发展新媒体与广播电视行业所需的高素质、综合型专业技术人才方面做为本次申报的重点。该方案最终得到了主管单位的肯定,申报工作圆满完成。
    我校与东盟各国的教育合作与交流由来已久,此次获准承办“中国-东盟教育培训中心”,进一步搭建国际教育与交流合作平台,建设高层次高水准的人才培养模式,积极推动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的人才、文化与教育交流,弘扬我校“植根传媒、依托社会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”的办学理念,更好地整合国内外优势资源,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和对外国际传播、服务中国-东盟友好合作,做出更新、更多、更大的贡献。
    在外交部与教育部的指导下,我校相关中心现已开始着手启动各项相关工作,并将“新媒体与广播电视技术人才培养”做为启动之后的首个项目,申请获得中国东盟合作基金的支持。